通知公告
关于调整学费标准的公示
发布者: admin-xybgs1 发布时间:2023-09-22 阅读数:2679
为进一步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,确保学生能够充分享受普通本科优质教育资源。经学院对2017年以来的学费及实际办学成本投入进行分析、测算,并充分考虑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、区内其他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等因素,决定调整学费标准。现根据《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对调整后学费标准公示如下:
文史类每生每年21800元;
理工、管理类每生每年22800元;
体育类每生每年23800元;
艺术类每生每年26800元。
学费标准调整从2024级新生开始执行,实行“老生老办法、新生新办法”。
公示时间: 2023年9月20日至9月26日
公示方式:学院官网公示
联系电话:0951-2062050
联 系 人:李娅娴
宁夏大学新华学院
2023年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