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关于本学期教学及放假时间调整安排的通知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09-11-23 阅读数:132
各系、各部门:
鉴于目前防控“甲流”形势,根据学院实际情况,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本学期教学及放假时间调整安排如下:
一、本学期开设的以下大合班课程:《法律基础》、《形势与政策教育》、《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》、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》和院内选修课,从2009年11月12日至11月20日暂时停课,所耽误课程视情况后期统一安排补课。
二、从第11周到15周星期六、星期日加课(前一个循环按单周计算,后一个循环按双周计算)。上课安排如下:
周 次 |
第十一周 |
第十二周 |
第十三周 |
第十四周 |
第十五周 | |||||
日 期 |
11.14 |
11.15 |
11.21 |
11.22 |
11.28 |
11.29 |
12.5 |
12.6 |
12.12 |
12.13 |
星 期 |
六 |
日 |
六 |
日 |
六 |
日 |
六 |
日 |
六 |
日 |
对应上课周日 |
一 |
二 |
三 |
四 |
五 |
一 |
二 |
三 |
四 |
五 |
三、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从2009年12月14日至1月7日。
四、本学期放寒假时间从2010年1月11日至3月5日。3月6、7日学生报到,3月8日上课。
(多休的三周假期分别是:补休“十一”假一周,周末加课二周)。
五、在周末上课期间,各部门均按照正常上班时间办公。
六、教务处需部署和落实好全院教师上课、期末考试等相关工作。
请各系务必做好教学安排,通知全体教师和学生准时上课。
宁夏大学新华学院
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